JJG 696-2015镜向光泽度计和光泽度板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镜向光泽度计及镜向光泽度板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检查。
2、术语和计量单位
2.1 镜向光泽度 specular gloss
镜像光泽度是对镜向光泽的相对测量。参照标准是折射率 nD=1.567的黑玻璃,假设其平面得到理想抛光的状态下,由该平面对自然光束进行镜面反射,并定义此时的镜向光泽度值为100.0。镜像光泽度的符号为G(θ)。
2.2 计量单位 镜像光泽度的单位为光泽单位(gloss unit),采用缩写(GU)。
3、概述
3.1 镜向光泽度计
镜向光泽度计适用于测量油漆、纸张、塑料、搪瓷、陶瓷、铝及铝合金等平面制品的镜向光泽度。
光泽度计利用反射原理对样品的光泽度进行测量。即:在规定入射角和规定光束的条件下照射样品,得到镜向反射角方向的光束,其测量方式通常有连续测量和瞬态测量两种。光泽度计由光源、透镜、接收器和显示仪表等组成,其测量原理分为平行光路(见图1)和会聚光路(图2)两种。光泽度计可分为定角式和变角式,常用角度为20°、45°、60°、75°、85°,其光学参量见附录C。
3.2 镜向光泽度板
镜向光泽度板分为标准板和工作板两级,工作光泽度板通常和工作光泽度计配套使用,用于测量过程中定标。光泽度板按光泽度值又分为高、中、低三种。高光泽度板由黑色光学玻璃或其他材料制成。中光泽度板和低光泽度板由涂釉陶瓷或黑色光学玻璃磨砂制成。
4、计量性能要求
4.1 光泽度计
光泽度计分为标准光泽度计和工作光泽度计,后者又分为两级。
光泽度计的计量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光泽度板
光泽度板的计量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4.2.1 高光泽度板
4.2.1.1 平面度
高光泽度板的长度小于等于80mm时,其工作面的干涉光圈应不大于10个光圈,局部光圈不大于2个光圈;长度大于80mm时,其干涉光圈应不大于15个光圈,局部光圈不大于3个光圈。
4.2.1.2 光谱透射比
高光泽度板在400-760nm范围内的光谱透射比应不大于0.03。
4.2.2 陶瓷光泽度板的反射中性误差
陶瓷光泽度板在400-760nm范围内的光谱反射中性误差不应超过±12%。按公式1计算:
5、通用技术要求
5.1 光泽度计
5.1.1 外观要求
5.1.1.1 光泽度计应有铭牌标志,标明仪器名称、型号、生产企业、仪器编号、出厂日期等。铭牌应牢固,字迹应清晰。
5.1.1.2 光泽度计的读数显示应清晰;仪器的紧固件及接触件应可靠;光学元件表面应清洁无污。
5.1.1.3 光泽度计测量基准平面应平直可靠,测量基准平面与被测样品之间的间隙不大于0.05mm。
5.1.1.4 照明均匀性
发射光源场的光照应无明显可见的不均匀性。
5.1.2 光源和接收器的匹配
标准光泽度计必须符合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光源为D65照明体或A光源,接收器光谱应符合视觉函数V(入)的要求。两种光源条件下得到的光泽度示值误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5.1.3 配套光泽度板
5.1.3.1 标准光泽度计应配有标准光泽度板。每套标准板由高、中、低三块光泽度板组成。
5.1.3.2 一般工作光泽度计至少应配两块工作板,一块为高泽度板,另一块为中或者低光泽度板。程控自校的工作光泽度计可不配中低光泽度板。
5.2 光泽度板
5.2.1 外观
5.2.1.1 光泽度板应有编号,并配有包装保护盒。保护盒上应有制造厂名或者厂标。
5.2.1.2 光泽度板的工作表面不应有影响光泽度测量的缺陷,侧面应有测量定位标记。
5.2.2 高中低光泽度值的划分
光泽度板按照其60°光泽度值划分为:
高光泽度板:Ga(60°)>70.0GU;
中光泽度板:30.0GU≤Ga(60°)≤70.0GU;
低光泽度板:Ga(60°)<30.0GU
6、计量器具控制
包括光泽度计和光泽度板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6.1 检定条件
6.1.1 检定设备
6.1.1.1 标准光泽度检定设备
检定标准光泽度计应使用光泽度基准板组。光泽度基准板组由高光泽、中光泽和低光泽各三块基准板组成。
塞尺一套(须含0.05mm塞片);二级平面平晶一块。
6.1.1.2 工作光泽度计检定设备
检定工作光泽度计应使用光泽度标准板。光泽度标准板由高光泽、中光泽和低光泽各一块标准板组成。
塞尺一套(须含0.05mm塞片);二级平面平晶一块。
6.1.1.3 标准光泽度板检定设备
检定标准光泽度板应使用光泽度基准装置;
检定高光泽度板的光谱透射比和陶瓷光泽度板的光谱反射中性误差应使用分光光度计(光谱范围:380nm-780nm),分光光度计计量性能要求达到二级以上。
检定高光泽度板平面度应使用二级平面平晶。
6.1.1.4 工作光泽度板检定设备
检定工作光泽度板应使用标准光泽度计。
6.1.2 环境条件
无干扰及振动源的清洁实验室。
室温:(20±5)°C,相对湿度:<85%。
6.2 检定项目
6.2.1 光泽度计
光泽度计的检定分为标准光泽度计和工作光泽度计的两类检定。检定项目见表4.
6.2.2 光泽度板
光泽度板的检定项目见表5。
6.3 检定方法
6.3.1 光泽度计
标准光泽度计
外观、测量范围和分度值
1、通过目视观察和手动相结合,按5.1.1.1、5.1.1.2及5.1.2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并在原始记录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检查结果。
2、测量基准面的平整性
在光泽度计的测口(即测量基准平面)上覆盖上二级平晶,然后在各个方向用塞尺测量两者之间可能形成的间隙,如果使用0.05mm的塞尺可以塞入间隙并达到测口内侧,则判定该光泽度计的测量基准平面的平整性不合格。
3、照明均匀性
在光泽度计的样品测量窗口上平贴一张描图纸,观察照明的均匀情况,应满足5.1.1.4的规定。
4、稳定度和零值误差
A采用连续测量方式的光泽度计
开机稳定后,在无受光条件下(放置遮光罩或光阱等)调节零位,然后放上高光泽度标准板,按其光泽度值设定光泽度计的示值。每5min交替记录示值和零位一次,30min内测得的各示值之间的偏差不得超过表1对稳定度和零值误差的要求。
B采用瞬态测量方式的光泽度计
先在无受光条件下(放置遮光罩或光阱等)测量零位;然后对高光泽板进行测量,每次测量间隔10S,共测量6次。示值之间的偏差不得超过表1对稳定度和零值误差的要求。
5、示值误差
A采用连续测量方式的光泽度计
仪器预热稳定后,调整好零位,用高光泽度基准板或被检测光泽度计配套高光泽度标准板的标准值设定光泽度计的示值,然后依次换上中光泽和低光泽的基准板,记下光泽度计的读数。
示值误差计算公式(2)(图)
上述检定至少应重复两次,并分别对中和低光泽度的读数计算平均值,其值不应超过表1的要求。每次检定均应依次在高、中、低光泽度板中分别进行。
B采用瞬态测量方式的光泽度计
无需预热调整零位,a、如可以调整光泽度示值,先用高光泽度基准板或被检测光泽度计配套高光泽度标准板的标准值设定光泽度计的示值,然后依次换上中光泽度和低光泽度的基准板,记下光泽度计的读数;b、如不可以调整光泽度示值,先放在自校板上自校,然后依次换上高光泽、中光泽和低光泽的基准板,记下光泽度计的读数。
示值误差计算公式(3)(图)
上述检定至少应重复两次,并分别对高、中和低光泽度的读数计算平均值,其值不应超过表1的要求。每次检定均应依次在高、中、低光泽度板中分别进行。
6.3.1.2工作光泽度计
测量方法同6.3.1.1,检定设备使用标准光泽度板。
6.3.2 光泽度板的检定
6.3.2.1 标准光泽度板
1、外观
通过目视观察,按5.2.1.1、5.2.1.2的要求进行检查。
使用吹球清洁表面。如表面有污痕,用清洁液及擦镜纸轻轻擦去。按测量要求选择基准光泽度计的测量角度。按操作技术规范使基准光泽度计处于稳定的工作状态,并调好零位。
2、光泽度值
零位调整好后,按被检标准板的分类取相应的基准板,将其紧贴基准光泽度计的测量基面,并对准中心位置。按基准板的光泽度值设定基准光泽度计的示值。
换上被检标准板,对准中心位置,并紧贴于基准光泽度计的测量基面,然后记录其读数,即得到该板的光泽度值。
在每次检定结束时,应对基准板的光泽度值进行复核,并检验基准光泽度计的零位。被检标准板数量较多时,应在检定过程中复核此两个项目。
对被检标准板应实行两次检定,光泽度值取两次平均值为被检标准板的标定值。被检标准板中心的光泽度值应符合4.2和5.2.2的规定。
光泽度板检定的正常位置,应按长度方向平行与测量平面,否则应在证书上另加注说明。
3、高光泽度板平面度
将平面平晶放在高光泽度板测试面上,观察其干涉条纹,按4.2.1.1要求进行检查。
4、高光泽度板光谱透射比
用分光光度计测量高光泽度板的光谱透射比,应符合4.2.1.2的要求。
5、陶瓷光泽度板光谱反射中性误差
对首次生产的陶瓷光泽度板,用分光光度计测量其光谱反射率P入,取P入与P560(波长为560nm的反射率)的最大差为光谱反射中性误差。它应符合4.2.2的要求。
6、光泽度值的年变化量
按相隔1年的两次送检的光泽度板之光泽度值计算变化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6.3.2.2工作光泽度板
测量方法同6.3.2.1,检定设备使用标准光泽度计和标准光泽度板。
6.4检定结果处理
首次检定的光泽度计和光泽度板要求全部指标均合格。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的光泽度计,其示值误差、稳定度、零值误差等指标必须合格;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的光泽度板,其年变化量指标必须合格。
经检定合格的光泽度计、光泽度板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光泽度计、光泽度板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检定证书要注明被检测样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或ISO标准的代号,否则特别注明测量角和张角。
6.5检定周期
光泽度计及光泽度板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